新闻发布 2026年4月26日

河北遵化铁厂镇新刘庄村附近被指存在露天无序开采与破坏生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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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唐山市遵化市铁厂镇新刘庄村附近(坐标:东经118.162222°,北纬40.074167°,海拔84.4米),被反映存在无名企业露天生产、扬尘较大以及“散乱污”问题严重的情况。涉事地点邻近新刘庄村退役军人服务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可燃性气体应当回收利用,不具备回收利用条件的,应当进行污染防治处理。同时,该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散乱污”通常指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检等手续不全的企业。露天生产且未配套有效除尘设施,可能违反上述关于扬尘控制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零八条及第一百一十七条,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或未密闭易产生扬尘物料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目前,涉事企业名称、生产类型及是否具备相关环保手续等具体情况尚待进一步核实。该事件反映出基层“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与环境长效监管面临的现实挑战。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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