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 2026年4月24日
河北武安寺峪村水库周边遭非法采石 威胁水工程安全与生态环境
来源网络
近日,有群众反映,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管陶乡寺峪村水库周边存在非法开采石料行为,该违规活动不仅破坏周边生态环境,更直接威胁水库工程运行安全,涉嫌多重违法。
据反映,涉事区域紧邻寺峪村水库,不法分子在水库管理及保护范围内擅自采石取料,无序开采行为破坏地表植被,易引发水土流失、地质滑坡等次生灾害,同时产生的粉尘、废渣污染水体环境,严重影响水库行洪、蓄水功能,对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潜在风险。
对照法律法规,该行为已明确触碰法律红线。《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三条严格规定,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采石、取土等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三十九条明确,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开采必须取得采矿许可证,无证擅自采矿将被责令停止、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也同步明确,水库管理保护范围内严禁采石取土,超标排污或危害水工程安全的行为,可依法责令停产整治直至关闭。
截至目前,群众反映的非法采石情况仍待武安市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现场核查取证。水库作为重要水利基础设施,其安全稳定运行关乎区域民生与生态安全,任何无视法律法规、破坏水工程及生态环境的非法开采行为,都应被坚决制止。
建议群众通过法定渠道,向属地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现场照片、视频、精准位置等线索,推动监管部门快速介入调查,对查实的非法采石行为依法从严查处,责令恢复生态原貌,消除水库安全隐患,切实筑牢区域水利安全与生态保护防线。
同时提醒,公众监督违法行为值得肯定,但反映问题需坚守客观真实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传播未经核实信息,共同维护合法有序的监督环境与公共信息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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